‧汶萊簽證: |
國家 |
汶萊 |
辦件單位 |
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 |
辦件工作日 |
4 天 |
證照日期 |
0 年3個月0天 |
入境可停留天數 |
14 天 |
代辦費用 |
1500 TWD |
辦證須知 |
汶萊簽證所需資料:
1.護照正本
2.身分證影本
3.來回機票影本或訂位記錄
4.訂房證明或當地聯絡人資料
5.2吋彩色白底近照2張
※申請多次要附英文說明信函。 |
辦證備註 |
注意事項:
1.簽證申請表格每一欄均需填正確資料,若無者請填NIL。
2.星期一至五早上九點至中午十二點收件,下午二點至五點領件。
3.可在當地辦加簽延期,至多二次。
4.持台灣護照者,皆須申請簽證方得進出汶萊。持以下國家護照者免簽證
◎可免簽停留十四天:印尼、泰國、菲律賓、南韓、日本、法國、瑞士、荷蘭、比利時、盧森堡、列支敦士登、瑞典、丹麥、挪威、西班牙、馬爾地夫、加拿大、阿曼、秘魯。
◎可免簽停留三十天: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英國、德國、紐西蘭。
◎可免簽停留九十天:美國。
◎持澳洲護照可申請落地觀光簽證,至多停留十四天*
如有問題請撥02-25063767 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 |
辦件名條 |
**注意事項**
1.簽證資料如有變動,請來電洽詢,恕不另行通知
2.簽證費用若有調整時,以申請時候的新價錢為準
3.若為個人因素,中途停辦,不准,或退件,手續費NTD200
4.有舊護照請務必附上
5.公司/住家基本(聯絡)資料請務必附上
6.辦件費用不含快遞費用 |
|
|
|